2014/9/14

台中國家歌劇院

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躍升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
最後異動時間:2013-05-22 發布單位:臺中市政府新聞局

「臺中大都會歌劇院」獲朝野立委一致支持,成為我國第三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,完工後由中央營運管理,未來名稱為「臺中國家歌劇院」,預計最快103年11或12月試營運

臺中大都會歌劇院98年12月18日開工,工程為世界第一例全面非標準化曲牆建築工程,每一片曲牆到構築成每一樓層,都有相當工程技術及安全必須克服,工程進度非等同一般建築可以相互比較。

「臺中大都會歌劇院」總經費44億多元,中央負責21億多元、地方負責22億多元,有媒體關心是不是就把歌劇院送給中央?蔡副市長強調,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」完成二、三讀程序後,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即與國家兩廳院、衛武營兩廳院並列於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轄管,未來北、中、南各一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,不但均衡文化資源分配運用,國際優質表演團體來臺演出時,也可降低演出成本。

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由2013年普立茲克(PRITZKER)獎得主伊東豊雄建築師所設計,定位為國家級水準及國際性規模之表演機構,並兼具戲劇人才培養與薪傳之文化單位;其功能為各類表演藝術展演場所,包括音樂劇、現代劇、舞臺劇、臺灣傳統戲曲及兒童劇等,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規劃興建空間包含一座2014席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劇院、一座800席中劇院、一座200席實驗劇場,另外還配置有藝文工作坊、藝術商場、營運管理部門、排練空間、公共空間、卸貨空間、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。

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具有獨特的設計構想「美聲涵洞」、「獨創曲牆結構系統設計」以及其它特殊工法,已是各界注目焦點。時報周刊1508期(96年1月份出刊)引述路透社報導,將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列為「即將誕生的九大新地標」名單之一。(5/22*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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